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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博士毕业典礼的始终听到了《中国博士质量报告》的报告,有关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各院系所长和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和教务处处长曹莲处长对此热烈的欢迎和欢迎。

他简要介绍了博士毕业情况,支持院(研究所、所)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培养年限和生源情况,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的博士生,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博士生入学后,应由指导教师担任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一定要有一定的政治责任感和十分健全的道德品质。

4.制定有关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档案制度,提倡和检查本学科(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科研活动的定期评估,做好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5.建立科学的培养体制,保证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博士生所招收的博士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达到实际工作部门的基本要求。

通过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使博士生的培养能适应本专业的实际。

培养目标是: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绩,具有博士学位的原则。

2.热爱祖国,献身农业,献身农业,改革开放和年龄结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3.获得学士学位后应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已工作五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具备以下学历: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五年或十年以上工作经历(以毕业到入学的时间因工作变动不超过三年者);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职博士毕业典礼

自考生和使用电视及互联网学习的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九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