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21字,读完约6分钟


关注

日前,据媒体记者了解,巴马第一高楼——巴马商贸中心面临“倒地”困境,缘由因巴马相关幕后人员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罗织罪名,陷害该楼的所有人——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民营企业家杨某某。

因此,金龙公司将向河池市监察委员会等机构申请:彻查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

事件起因

据媒体记者调查,巴马商贸中心为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一高楼,总面积10万平米,地处巴马最核心地段,是金龙房地产名下资产。最近,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无本套利,意图吞并该资产,被金龙房地产拒绝后,某投资公司开始借助其保护伞——巴马县某“保护伞”的力量对金龙房地产施压。

在各种手段都不得逞之后,2019年4月3日,金龙房地产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被抓捕),罪名是莫须有的“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认人疑惑的是,该《拘留通知书》30月30日就下通知告诉杨某某家属:“我局已于2019年4月3日19时将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杨某某刑事拘留……”

据了解,此事件背后的真正起因源于金龙房地产与巴马县国土资源部门的一起合同纠纷案。(如下图所示)

“第一高楼”巴马商贸中心缘何面临“倒地”?

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截图

该案件判决巴马县国土资源部门共赔偿金龙房地产1900余万元(如下图所示)。

“第一高楼”巴马商贸中心缘何面临“倒地”?

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截图

因不服该一审判决,巴马县国土资源部门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相关部门人员要求金龙公司不要申请强制执行,金龙公司不敢得罪……

事件经过

2018年7月金龙房地产与某投资公司签约,某投资公司涉嫌骗取金龙房地产及债权人信任,后没法兑现承诺,导致经济纠纷发生。

2018年11月5日,金龙房地产对某投资公司下发停工整改通知。次日某投资公司纠结多名社会人员强行将金龙房地产员工蒋某某驱赶出金龙房地产办公大楼。

2018年11月18日,某投资公司合伙人廖某某在电话威胁金龙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杨某某:施工合同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否则要让你好看。

2019年1月15日,某投资公司合伙人黄某某纠集多人在巴马某酒店停车场威胁并拉扯金龙房地产总经理小杨某。

2019年3月27日,巴马某官员电话金龙房地产总经理小杨某要求提供公司相应财务资料被拒绝。

2019年3月30日,有知情人告诉金龙房地产总经理小杨某,说金龙房地产得罪了某官员,提醒其小心。

2019年4月3日,金龙房地产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在广东老家被巴马相关部门人员带走。

2019年4月4日19:00,金龙房地产司总经理小杨某拿到巴《拘留通知书》巴公拘通字【2019】00078号,里面告知根据刑诉法第82条,已于2019年4月3日19:00将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杨某某刑事拘留……

据金龙公司人员反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案件发生在2016年。此事与金龙公司发生关系,是另外一家公司的采石场内部管理问题,更说不上与杨某某有关系。

2016年4月,相关公安机关做出结论:此事与杨某某无关。时隔三年之后,相关部门又以该罪名来抓捕杨某某,让人难以理解……

律师说法

记者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关于杨某某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案件,广西某知名律所律师这样回复:

杨某某的行为根本不涉及非法储存爆炸物罪。首先,杨某某既不是采石场的法定代表人,也不是爆炸物的管理人,完全不符合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主体要件。其次,杨某某不具有非法储存爆炸物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非法持有或将合法购买的爆炸物储存在非用于存放爆炸物的地点。客观上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爆炸物的监督管理,采用私藏、非法持有等手段隐匿爆炸物。

本案采石场有爆炸物的合法使用权,所有爆炸物来源合法、台账清楚、账实相符,且一直存放在专门保管爆炸物的仓库的保险柜里,还有专人保管,没有任何爆炸物流向社会或逃避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因而完全不符合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客体方面的特征。公安机关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将杨某某刑拘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法律人士也指出,近年,国家最高检最高院公安部纷纷发布关于不能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相关文件。

——最高法2016年11月29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两个意见》,强调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

——最高检2017年1月发布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严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织密产权司法保护网。

——2018年1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中明确保护企业家,坚决防止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最高检2018年11月29日《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中明确通过立案监督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公安部2018年11月17日表态:严禁将经济纠纷当刑事犯罪处理,四大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家。

——2018年5月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保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知情人表示,杨某某作为宜州的富豪,来到巴马投资,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巴马商贸中心用地,然后短短几年就从富豪变成接近破产,最后被抓捕,这种悲惨的命运,都源于当地营商环境的恶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在最近的讲话中指出,要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百日攻坚战!可是号召发出不久,巴马第一高楼的开发商杨某某就被罗织罪名刑拘……这样的营商环境,经济怎么发展得起来?”某知名律师表示,杨某某被抓看似是一件小事,实际是事关营商环境,事关巴马和广西能否发展的大事,是巴马名满天下经济却非常糟糕的一个缩影。“一个杨某某不救,就有千万个杨某某倒下,伴随之倒下的是广西现任主政领导强调的营商环境,还有国家最高领导一直强调的民心。”

对于该事件的发展动态,我们将持续予以跟进报道。敬请关注。(蒋祖)